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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最新公告]新規例:由12月1日0時0分開始,投訴成立不加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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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發表於 3-12-2006 00:26:17 | 只看該作者
我上親都係放d比較火滾既野...又唔係為分

捉[過濾]呀,捉宣傳呢d?早幾個月開始我冇做啦....

想問而家係唔係成功只加開帖2分,失敗/不夠資料可要求關帖?

[ 本帖最後由 亂世之奸雄 於 2006-12-3 00:27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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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#
發表於 3-12-2006 07:35:06 | 只看該作者
冇分+  仲有人會係到post咩-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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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#
 樓主| 發表於 3-12-2006 08:25:47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亂世之奸雄 於 2006-12-3 00:26 發表
我上親都係放d比較火滾既野...又唔係為分

捉呀,捉宣傳呢d?早幾個月開始我冇做啦....

想問而家係唔係成功只加開帖2分,失敗/不夠資料可要求關帖?

兩者也是。
原帖由 吉村春代子 於 2006-12-3 07:35 發表
冇分+  仲有人會係到post咩- -

我希望會員是「為投訴而投訴」,
不是「為分而投訴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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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#
發表於 3-12-2006 11:45:40 | 只看該作者
可是板主,如果投訴不成立或資料不足將被扣分,而成立卻沒有分加
我知道開設本版意思是為了給一些玩家去投訴另一些玩家而開設的
但 我並不認為香港人會為一些對自己利益不大而放棄時間
不會作一些對自己利益不大而有可能損害自己利益的事
雖然可以說 投訴成立 某玩家會被列入黑名單等
可是當投訴不成立時 也可能會被扣分等
所以我相信如果本版投訴成立沒有分加 到本版的人數一定會更小
雖然人們應該是為投訴而投訴不應 為分而投訴 可是你認為香港人會這樣做嗎..?
我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玩家會去玩多場都唔投訴 冇人黎本版投訴都失去左本版的作用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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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#
發表於 4-12-2006 18:08:04 | 只看該作者
我支持∼"∼

投訴最終都係為玩家好
減小了無品人數就夠了

加什麼分?(外加句,真的加的很小)
更本無需要加分

仲係,e度係伸張正義既地方
個人利益行埋一二面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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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#
 樓主| 發表於 4-12-2006 19:14:32 | 只看該作者
經過版主們第二次的商量

關於投訴要加分,就應該不能了~十分抱歉。

關於投訴失敗的減分問題...會由扣5分 改至 扣2分。 (也就是扣回發帖分,基本上不會有什麼積分損失,各位放心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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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#
發表於 4-12-2006 19:17:27 | 只看該作者
若欠其一投訴失敗[扣5分]
16. 被投訴者若果被投訴成立,於對戰系統[BAN Account及禁言]
這個是不是永久的?

如果投訴成功對該被投訴者既罰則增加 會比較吸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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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#
發表於 4-12-2006 19:20:22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~肥昌少~ 於 2006-12-4 11:17 發表
若欠其一投訴失敗
16. 被投訴者若果被投訴成立,於對戰系統
這個是不是永久的?

如果投訴成功對該被投訴者既罰則增加 會比較吸引


對..如果是首次犯 不用罰則太嚴
但如果是"第二次或以上"犯的話 就罰得重
咁樣一來有阻嚇作用 二來都會多左人投訴,將果d人告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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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#
 樓主| 發表於 4-12-2006 19:26:58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~肥昌少~ 於 2006-12-4 19:17 發表
若欠其一投訴失敗
16. 被投訴者若果被投訴成立,於對戰系統
這個是不是永久的?

如果投訴成功對該被投訴者既罰則增加 會比較吸引

那我就不清楚了
因為我不能進入樂古對戰系統的後台...ban不到會員...
(現在都是由MC版主負責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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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#
發表於 4-12-2006 19:40:54 | 只看該作者
那叫mc出來求證一下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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