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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最新公告]新規例:由12月1日0時0分開始,投訴成立不加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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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#
發表於 4-12-2006 20:10:06 | 只看該作者
假如他第一次犯錯,又承認自己過錯,就會給他改過自新的一次機會。
假如他第一次犯錯,又無承認自己過錯,就永久BAN的。
假如他第一次犯錯,已承認自己過錯,但犯錯第二次就永久BAN的。

假如出現犯錯第三次,可能對戰系統出現bugs BAN 唔到他,
那麼我們會申請論壇監禁,將他的論壇帳號變成失權者。

[ 本帖最後由 miracle_chan 於 2006-12-4 20:30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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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#
發表於 5-12-2006 07:09:54 | 只看該作者
ban左好可以黎返姐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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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#
 樓主| 發表於 8-12-2006 12:21:35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WhyBan 於 2006-12-5 07:09 發表
ban左好可以黎返姐^^

會員是有權利上訴或者自首的。

我們很歡迎會員上來自首,
我們也很歡迎會員能夠知錯,能夠改正,我們會視乎該會員的自首態度來決定是否釋放這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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